2018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
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19年10月20日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1
二、收入总表.32
三、支出总表.32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22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22
1)对于直接受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
2)对于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并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3)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人民法院的刑事判决、裁定是否正确和审判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4)对于监狱、看守所等执行机关执行刑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
5)对于人民法院的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6)对于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依法提出抗诉。
1.提升服务意识,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处置民间投融资领域信访维稳风险领导小组,依法解决诉求,化解社会矛盾。制定《立足检察职能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实施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残疾人、幼童等符合规定的 6名被害人及家属发放司法救助金3万元。按照省委部署,选派1名干警作为全市检察系统唯一代表前往凉山州木里县水洛乡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深入贫困户家中22人次,以十九大精神宣讲、座谈会等形式开展励志教育6场次,探讨、协调经济新增长点3次,解决实际困难。全力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全年共办理涉林公益诉讼案件9件。
2.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案件79件109人,批准和决定逮捕69件96人,依法批捕一起涉嫌贩卖13230.42克毒品的犯罪嫌疑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提请逮捕涉恶案件4件11人,移送审查起诉7件36人,全年共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82件254人,提起公诉152件件221人,着力维护社会稳定。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完成“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前期改建工作,全年办理控告申诉等各类信访案件81件,成功化解一起长达20年的困难群众信访案件。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 2件,救助对象6人,发放救助金3万元。依法分流群众反映涉黑涉恶问题信访件3件,深入社区、学校开展涉黑涉恶法制宣传5次。履行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加强对食药领域涉嫌犯罪案件进行监督,对3名销售假药者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全年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均予以回复。履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职能,全年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3件4人,批准逮捕3人;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8件22人,提起公诉6件19 人,不起诉1件1人,附条件不起诉1件2人;加大对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办理侵害未成年人案件6件26人。
3.立足监督主责主业,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监督立案4件4人,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件3人,纠正漏诉9人。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违法监督,依法对116人次社会服刑人员进行检察监督,纠正监外执行违法情形5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6件,财产刑案件4件,暂予监外执行案件1件。强化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监督生效裁判案件10件,监督审判活动案件2件,监督执行案件2件,监督行政违法案件2件,切实监督公权力正确运行。
4.完善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坚持定员定岗定责。完成2名员额检察官的遴选工作。我院现有员额检察官12名,检察辅助人17名,司法行政人员4名,所有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均配置到业务部门。我院将12个内设科室整编为“刑事检察部”、“民事行政检察部”、“案件管理检察部”、“行政综合管理部”4个大部。
5.选派干警参加高检院调训、省市院轮训17人次,组织技能训练、业务培训、岗位练兵等活动27场次,针对性加强干警学习教育。选送2名年轻干警攻读法学硕士,9人入选省、市人才库,储备科级后备干部6人。压实“两个责任”,党组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6次,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和省、市、区相关要求,开展检务督察12次。
6.自觉接受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专题调研、集中视察、听庭评议、法治讲座等活动30余人次,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广泛开展检察开放日、检察长接待日、新闻发布等活动,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渠道。搭建“两微一端”、官方微博、微信、手机短信彩信、电视专题栏目等于一体的互联互动平台。始终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倒逼规范司法的重要抓手,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145份、案件信息253条。安排律师查阅案卷38次,查询案件信息72次。
攀枝花市西区人民检察院无下属二级单位,属于行政单位,无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无其他事业单位。
纳入检察院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只有本级单位。
2018年度收入总计1078.06万元,支出总计1082.95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9.31万元,增长0.87%,支出总计增加43.55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在增长。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2018年本年收入合计107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77.81万元,占99.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25万元,占0.02%。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2018年本年支出合计108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81万元,占88.72%;项目支出122.14万元,占11.2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077.81万元, 财政拨款支出总计1082.9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9.21万元,增长0.86%,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43.55万元,增长4.19%。主要变动原因是工资、社保和公积金在增长。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除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外,数据来源于财决Z01-1表,口径为“总计”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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